重庆金状律师事务所BT融资模式 学习例会
重庆金状律师事务所BT融资模式
学习例会
重庆金状律师事务所所有领导及律师、员工于7月14日在会议室全体学习BT融资模式。
会议首先对BT融资的定义(Build、Transfer)、运作、发展情况作了初步了解,大体认识到BT的整个活动流程。加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条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[2003]30号《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》第四章第七条的法律依据,为BT模式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。
其次,重庆金状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刘世玲针对BT模式的特点进行了总结,主要包括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;资金的来源;BT的重点阶段以及政府和投资方支付对价的时间和方式。
然后,金状律所刘波律师针对BT融资的常见问题作出了具体而深刻的分析,比如法律环境的缺失;建设期中的产权界定模糊;项目活动谈判周期长;涉及环节多,成本高;融资监管难度大,资金风险大;分包现象严重,质量难以得到保证;应用前提缺失,政策风险加大等等,深度剖析了BT融资目前的存在状态,揭开了模糊的面纱,让我们真切的学习和了解了BT融资的各种疑惑。
最后,金状律师事务所喻小蓉律师讲解了由BT而来的变异模式,主要包括BOOT (Build-Own-Operate-Transfer) ,BTO(Build-Transfer-Own),BOO(Build-Own-Operate),ROT(Renovate-Operate-Transfer) ,POT(Purchase-Operate-Transfer),BOOST(Build-Own-Operate-Subsidy-Transfer),BLT(Build-Lease-Transfer),让我们学习到社会新型融资模式,为我们金状律所处理将来纷繁复杂的案例夯实了良好的人文基础!